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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夏法院探索信用修复机制,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03-23 16:11:02 来源:极目新闻 分享到 :

极目新闻记者 向清顺

通讯员 张强 李晓文 向玲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及时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文书的方式,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和正向信用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被执行人纠正失信行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相关资料图)

线上“云”沟通:消除污点,重塑企业新名片

2016年,上海某物流公司与武汉某物流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武汉某物流公司应向上海某物流公司支付运费100余万元,因武汉某物流公司逾期未履行,2016年11月,上海某物流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于2017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武汉某物流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日,承办人接到武汉某物流公司负责人的电话,表示想主动履行义务,称公司在招投标时屡屡受限请求法院尽快屏蔽公司的失信信息。

收到被执行人请求后,为尽可能减少执行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迫切需求,江夏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组织两公司进行线上“云”沟通沟通,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案件执结后,江夏法院主动向被执行公司出具《信用修复证明》,该证明明确了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再对该公司予以信用惩戒,帮助其消除了信用污点,彰显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信用修复证明

为诚信“背书”,助力国企“满血复活”

2021年,湖北某科技公司与武汉某国营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武汉某国营公司未向武汉某科技公司退还土塘承包费35万元,2023年1月,武汉某科技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收到江夏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其负责人积极主动联系承办执行法官,如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及当前困境,承诺立即筹款支付款项,希望法院对其进行信用保护,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据了解,武汉某国营公司是武汉一家本土企业,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每况愈下,资金周转困难。承办人考虑到该公司并非恶意拖欠债务,主要是因目前困境无法履行,如采取信用惩戒等严厉措施将会进一步影响公司招投标、获取贷款等,企业经营可能面临更困难的境况。通过综合评估,承办人认为被执行公司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且公司负责人一直主动积极沟通,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承办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申请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宽限期,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暂时不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仅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充分评估,帮跨国救援者摘掉“失信帽”

今年2月,土耳其发生大地震,引发全球关注。此时,执行员秦志文接到了一通来自土耳其的跨国电话。

“秦法官, 能否先帮忙解除我的失信及限高信息?剩下的钱我一回来立刻交过来。我现在作为蓝天救援的队员在支援土耳其地震,救援工作已完成,我需要回国,但无法购买机票。”

原来,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江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导致其无法购买机票。

考虑到被执行人此次出行的特殊身份及目的,承办人对被执行人诉求高度重视,经过充分评估,被执行人前期已主动履行了部分款项且有还款能力及强烈的还款意愿,不存在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行为,承办人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联系,释明情况,申请人表示理解和同意,但要求回国后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被执行人承诺回国后立刻还款。承办人为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修复,屏蔽了其失信信息并解除了限制高消费措施。目前,被执行人已顺利回国,并将剩余执行款项打至我院账户,案件执行完毕。

江夏法院始终把依法制裁失信、鼓励诚信,作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灵活利用信用修复机制,让守信者“降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代价、增压力”,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助力。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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